四川师范大学的研究生教育始于1979年,是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已毕业硕士25届。学校于 1996年获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1999年被批准为全国第二批、四川省第一所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试点单位。学校有教育部省属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学科4个,一级学科省级重点学科2个,二级学科省级重点学科17个,省重点实验室1个,博士点2个,硕士授权一级学科点5个,硕士授权点64个,分布在哲学、文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九大学科门类。
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处成立于1988年,是全面负责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及学科建设的管理机构,下设招生办、培养科、学位办、学科建设办四个科室。
处长: 董志强教授,主持研究生处全面工作。
副处长:杜柏杨副研究员,主管招生、学位工作。
朱渌涛副教授,主管培养、学科建设工作。
招生办:科员 李娟 霍小军
培养科:科长 黄燕
科员 朱用凡
学位办:科长 唐文焱
学科办:科长 李晴华
一.招生办公室工作职责
研究生招生工作是研究生教育的基本环节和重要入口,其任务是贯彻国家有关招收研究生一系列方针、政策和具体规定,严格按照国家政策选拔具有创造精神和研究能力并具有深造潜力和素质的优秀人才。其主要职责有:
(1) 博士、硕士、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包括教育硕士、高校教师硕士)的招生计划制定和申报;
(2) 招生简章的制定、发布、上传;
(3) 组织招生宣传,解答考生问题;
(4) 组织各类研究生的报名工作、审查考生报考资格;
(5) 组织各类研究生考试命题工作;
(6) 组织各类研究生考试考务、评卷工作;
(7) 组织、安排全校研究生复试工作;
(8) 严格按照国家研究生招生政策,进行录取工作;
(9) 根据就业形势,进行就业宣传工作;
联系电话:028-84760693; E-mail: yzb106361@126.com
二.培养科工作职责
研究生教育是高等学校最高层次的教育,肩负着培养高层次人才的使命。培养科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下,对学校各博士点、硕士点学生在学术水平的各个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并按照规定进行指导、规范、监督,以保证研究生在课程学习阶段的质量和秩序。其主要职责有:
(1)博士、硕士生学籍管理;
(2)博士、硕士生课程管理;
(3)博士、硕士生培养方案管理;
(4)博士、硕士生指导教师考核;
(5)博士、硕士生课程考核及成绩管理;
(6)博士、硕士生毕业、结业及其它;
联系电话:028-84766609; E-mail: pyk106361@126.com
三.学位办公室工作职责
学位办公室是为了接受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公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申请相应学位而设置的工作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有:
(1)四川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日常工作;
(2)博士、硕士学位的授予工作;
(3)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申报、全日制学生学士学位授予管理;
(4)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和成人本科申请学士学位的授予与管理;
(5) 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
(6) 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评选;
(7)优秀博士、硕士论文评选、奖励,以及博、硕士论文的抽查等工作;
(8)国务院学位办、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及四川省学位办交办工作;全国有关学位授权单位委托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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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学科建设办公室工作职责
学科建设办公室是负责学校学科的发展规划与建设管理的工作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有:
(1)开展国内外高校学科建设的现状、发展规律和趋势研究,及学校中长期学科发展战略研究;
(2)负责制定学校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及阶段性学科建设实施方案,完善学科建设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
(3)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和学科布局结构规划,进行学科(院系)调整的调研和论证组织工作,配合人事部门参加学术队伍的建设与管理;
(4)负责硕士、博士授权学科点及各级重点学科的申报、建设和评估工作,以及重点学科的宣传工作;
(5)负责学科建设方面的资料整理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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